评审条件 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工程系列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业绩。 在评审职称任职资格时,应以实际水平、工作实绩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为主要考核依据。 (一)评审助理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专业技术能力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在具有高一级资格人员指导下能独立解决工作中一般性技术问题,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能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2、*、资历条件。 (1)硕士*可直接参加评审认定; (2)大学本科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期满; (3)大专在聘任技术员岗位2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4)中专在聘任技术员岗位4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无*在聘任技术员岗位5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二)评审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专业技术能力应具备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资历条件 (1)博士*,可直接参加评审认定; (2)硕士*,担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大学本科担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4)大专担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5)中专但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